| 玉屏“家电下乡”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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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03 14:25 文章来源:玉屏县贸易合作中心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全县广大农民朋友:
你们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家电下乡”惠农政策,确保中央补贴落到实处,让全县人民真正得到实惠,现将“家电下乡”相关知识告知你们,请你们认真加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
“家电下乡”工作是国家为拉动内需,带动发展,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改变农村新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新的惠民措施,自2009年起全国启动。贵州省“家电下乡”自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31日结束,共4年的时间。在此期间,本县农民只要在经过县商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的家电下乡指定店内购买二十家中标企业的中标产品,均可享受国家13%的财政补贴,补贴产品有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四类,彩电最高限价为2000元,冰箱(冰柜)最高限价为2500元,洗衣机最高限价为2000元,手机最高限价为1000元,超出限价的产品均不属于中标产品。
当你决定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请注意:
1、到家电下乡指定店的家电下乡产品专区购买。
2、向店主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3、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直补存折、标识卡到乡镇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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